《关于划定县城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29 11:17 信息来源:由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益阳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根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划定县城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二、通告依据

  本通告制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益阳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两大核心法规,确保政策出台合法合规、有章可循。

  三、主要内容

  1.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芙蓉路—资江路—文化路—桃花路—建设路—幸福巷—金凤路—芙蓉路合围区域内的所有场所,包含合围边界道路两侧区域。

  2. 禁止露天烧烤时段: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露天烧烤行为。

  3. 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食品活动,也不得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益阳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若存在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特殊管控要求:在空气质量污染预警期间,除本通告规定外,还需同步执行污染预警相关管控要求。

  5. 区域动态调整: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将根据我县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优化。

  四、起草过程

  1.2025年7月—8月,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拟定《通告(初稿)》,并向县生环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桃花江镇、浮邱山乡等单位征求意见,形成《通告(征求意见稿)》。

  2.2025年9月,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召开听证会,结合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文稿。

  3.2025年9月,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后,提请桃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