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桃江县行政审批现场勘验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规则(试行)》《桃江县行政审批现场勘验智能监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01 09:16 信息来源:县政务中心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文件起草背景

  行政审批现场勘验包括现场踏勘、测绘、竣工验收等,是产生行政审批结果的决定性前置因素,实践中多存在有同一部门多人勘验、不同部门多头勘验、同一事项反复勘验等问题,也是审批过程中技术最复杂、流程最繁冗、最容易滋生微腐败的环节。目前,勘验行为没有纳入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管理,存在监管空白,行政审批涉企现场勘验行为败坏政务营商环境多有发生;同时,“湘易办”营商地图为打通企业营商的最后一公里,预防吃拿卡要行为,实现涉企审批事项“快审快办”“阳光透明”;县委、县政府主动探索,“攻坚克难”,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打造“湘易办”营商地图的特色功能,以“三备案三一律”为原则开发行政审批现场勘验智能监管系统,让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政务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二、文件内容等有关问题说明

  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拟制了《桃江县行政审批现场勘验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规则(试行)》,一并梳理了《桃江县行政审批现场勘验智能监管系统事项清单(第一批)》,《桃江县行政审批现场勘验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规则(试行)》草拟稿共计八章25条,分别由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组成,其中分则部分信息化平台支撑、部门工作职责、勘验事项备案监管、现场勘验评价、现场勘验监管、责任追究六个部分组成。旨在促进涉企现场勘验以下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是实现现场勘验平台“全融合”。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开发部署行政审批现场勘验智能监管系统,并与“湘易办”桃江旗舰店“营商地图”板块实现数据对接,实现平台之间互联互通;现场勘验按照“事前报备、手机亮码、扫码核验、事后评价”的模式开展。现场勘验事项自动从一体化平台获取,通知信息同步发送审批负责人,审批负责人通过监管系统的PC端或桃江政务APP对勘验人员和时间进行备案并形成现场勘验二维码;开展勘验时,服务对象通过“湘易办”扫描工作人员出示的二维码验证人员、事项、时间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确定。勘验完成后,服务对象再通过“湘易办”对现场勘验行为和结果进行背靠背评价。

  二是实现现场勘验要素“全覆盖”。梳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涉企现场踏勘、测绘、验收事项和经办人员形成《现场勘验事项和勘验人员清单》,按“三全一快”的要求(即:工作App全覆盖、勘验人员全录入、勘验事项全认领、监管系统尽快试用试行),将现场勘验事项、人员、时间、结果录入智能监管系统进行备案,确保事项“勘”得清、“验”得准。同时通过《工作细则》规定:单部门事项规定人数、规定时间上门勘验;多部门事项由牵头部门牵头组织,规定人数、规定时间实行联合勘验,出具现场(联合)勘验意见书作为涉企事项的审批依据,减少不同部门多头勘验问题,实现“进一次门、验多项事”。

  三是实现现场勘验监管“全闭环”。围绕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勘验过程,抓住勘验人员、时间、次数三个主要环节,建立“三备案三一律”机制(即:未入库备案事项一律不得进行现场勘测,未入库备案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现场勘测,上门前未备案登记一律不得实施现场勘测),使勘验全过程接受行政审批效能监管。同时,通过制定配套机制,对未按要求落实改革要求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全力遏制微腐败,构建“清亲”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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