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9 17:13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发文依据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23〕1号)、《桃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桃教发〔2023〕57号)制订。

  二、工作目标

  规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四、报名类别

  报名共分六类人员,即县城区常住户籍学生;在县城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驻本县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子女、烈士、英模子女、今年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及部队军休人员子女;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子女;外来经商人员及入园(桃江高新区)规模企业法人、高管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行文过程

  桃花江镇中心学校摸底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统计小六毕业生人数,划定学校招生区域(片),起草方案。

  5月24日,县教育局召开2023年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代表共28人受邀参加。听证会后县教育局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公示征求了公众意见后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发文,桃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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