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7 08:23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上级要求

省政府相继下发了《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湘政办发〔202049号)《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湘政办发〔202172号),要求结合实际,通过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等方式,进一步研究确定园区赋权事项,应放尽放,确保赋权事项依法赋权到位。要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全面促推五好园区建设,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二、目前所做工作

20199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向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下放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桃政发〔201910号),赋予园区29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今年4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省里的指导目录,梳理出符合园区赋权要求的事项156项,分别发函征求经开区、住建、人社、自然资源、市监等19个单位意见,其中15个单位共108项权限同意赋权。518日,县政府办再次组织19个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召开了园区行政审批事项赋权工作推进会,再次要求各单位复函确认园区赋权事项,最终确认为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含人防办)、县市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税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保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16个县直部门赋权给园区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共148项。其中:行政许可73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公共服务30项。526日,所有园区赋权事项已经通过了县司法局的法制审查。并经桃江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行文发布。文件发布后,园区将在园区管委会组建企业服务中心,设置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市监、公安、税务、综合受理和帮代办等8个窗口,为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行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和全程帮代办服务通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创新开放、高质量发展。

 


桃江经开区拟承接赋权事项一览表

序号

赋权单位

省目录事项数

园区赋权数

进驻方式

1

县人社局

34

27

人社局派人进驻

2

县市监局

24

24

市监所派人进驻

3

县住建局人防办

34

35

派人入驻

4

县气象局、住建局

3

3

综合受理:其中2项气象和住建都有职能,1项专属气象局

5

县城管执法局

12

13

综合受理

6

县税务局

11

11

税务局派人进驻

7

县自然资源局

10

12

自然资源局派人进驻

8

县发改局

9

9

综合受理

9

县文旅广体局

3

3

综合受理

10

县林业局

2

2

综合受理

11

县公安局

2

2

牛潭河派出所派人进驻

12

县住保中心

2

2

综合受理

13

县消防救援大队

2

2

综合受理

14

县农业农村局

1

1

综合受理

15

县卫健局

1

1

综合受理

16

县医保局

1

1

综合受理

 

    

151

148

二次赋权导致有数据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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