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2 10:05 信息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以多种形式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表过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完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下权责清单制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前现状

近年来,湖南省高度重视权责清单管理工作:2019年10月,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2020年初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了“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清单、收费清单及一件事一次办清单”,省政府一次性清理公示这些清单的目的,就是通过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做到政府工作部门所有职权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管住权力任性,堵住寻租腐败,实现权力清单化、公开化、法治化。2015年,由县委编办牵头,县法制办等部门协同参与,我县共清理54个县直部门、3480项权责事项。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上级部门之间行政职权事项增加、取消、下放和相关行使层级、权限范围的调整越来越频繁,而我县2015年公示的《权责清单》已无法解决机构改革之后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为更好的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合理界限,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解决行政部门对自身权力了解模糊,职责不够明确,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我局牵头,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形成了本轮权责清单草拟稿。

三、清理情况

(一)坚持法治精神,树牢“依法清单”理念。坚持“依法清权、科学制权、规范确权”原则,组织60个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进行清单清理,以“三定方案”为总纲,以法律条文为抓手,横向明晰部门职责边界,纵向确定层级职责范围,严格依单行权,实现“清单之外无职权”。

(二)坚持深化创新,建立“边界清单”体系。一方面依法制单,通过上位法之下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和细化部门的具体权责事项;另一方面科学结构,对于边界事项,减少“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现象,尽量保证部门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要素齐全、对等。同时,将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权责清单,以便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

(三)坚持程序正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本轮权责清单草拟稿主要依据桃江县2015年版权责清单、各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和部门法律法规。草拟稿从2020年10月份开始起草,先后征求了四轮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了两次法制审查,同时在桃江公众信息网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此稿,涉及41个部门,共计4418项权责事项。同时针对权责清单涉及面广、责任部门多的实际,参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原则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在偶数年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将法律条款变化情况及时投射到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上,确保部门职权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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