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01 11:17 信息来源:桃江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桃政发〔2020〕1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桃政发〔2020〕10号)自2020年8月26日起实施,原先依据的《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桃政发【2013】31号)已不能满足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致使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实际要求且难以执行,为此对原《办法》予以修订。

二、制定依据

制定依据主要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办〔2011〕16号)、《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12年12月3日通过)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确立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对象和范围、执行的原则、对“预算不超概算”提出要求,财政评审工作基本流程、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的用途。

第二章明确预算评审范围、评审主要内容、送审预算资料要求及质量要求。

第三章明确结算评审范围、评审主要内容、送审结算资料要求及质量要求,且对送审结算不超合同金额10%作出了明确规定,如结算超合同金额10%,就特殊情况处理作出了规定。

第四章明确对项目单位不配合、第三方评审机构、财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作出责任追究的处理规定。  

第五章明确了本《办法》施行日期。

关于《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

政策解读

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桃政发〔2020〕1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桃政发〔2020〕10号)自2020年8月26日起实施,原先依据的《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桃政发【2013】31号)已不能满足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致使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实际要求且难以执行,为此对原《办法》予以修订。

二、制定依据

制定依据主要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办〔2011〕16号)、《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12年12月3日通过)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确立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对象和范围、执行的原则、对“预算不超概算”提出要求,财政评审工作基本流程、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的用途。

第二章明确预算评审范围、评审主要内容、送审预算资料要求及质量要求。

第三章明确结算评审范围、评审主要内容、送审结算资料要求及质量要求,且对送审结算不超合同金额10%作出了明确规定,如结算超合同金额10%,就特殊情况处理作出了规定。

第四章明确对项目单位不配合、第三方评审机构、财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作出责任追究的处理规定。  

第五章明确了本《办法》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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