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桥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高政发〔2025〕3号
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桥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关于《高桥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报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高桥镇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发放方案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群众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桃江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高桥镇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为2023234元。
二、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村组未发包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涉及耕地承包权流转的,已签订流转协议报经高桥镇人民政府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备案,并约定补贴资金受益人的,按照协议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依据
农户补贴以确权颁证的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按照95元/亩的标准发放(双季稻除外);村组未发包耕地,按照95元/亩的标准发放;提高双季稻生产补贴标准,以今年双季稻实际测量面积为依据,按照资金量测算,落实《关于切实抓好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的意见》(桃办〔2025〕5号)文件精神,分别确定不同类型的双季稻补贴标准。
四、发放流程
按照农户申报——村录入并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核发流程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资金总额与财政办商议,确定当年双季稻补贴标准,报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放补贴;镇自然资源部门及时提供负面清单。及时采集补贴数据,确保补贴按时发放。
(二)强化政策监管。各村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确保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抛荒、地力不下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办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监管,依托相关科学技术、现代设备,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核实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耕地面积核定、协议签订备案、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直接从农户补贴存折或补贴卡中扣缴农业税费老欠、“一事一议”等费用。乡镇不得擅自出台政策,将补贴资金直接扣减用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险等政策中应由农民自行缴纳的部分。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村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除村组集体之外,其余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阳光审批系统”审核后,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原则上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村组集体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依据县级确认补贴面积,报镇财政办备案,并开具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再由镇财政办将资金拨付到相关村组集体。
附件:高桥镇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农户及村组集体发放审批表
附件:
高桥镇2025年耕地地力补贴农户及村组集体发放审批表
|
序号 |
村名 |
确权面积 |
计税面积 |
预计申报面积 |
预发金额 |
备注 |
|
1 |
横马塘 |
5760.9 |
4924.65 |
5137.78 |
488089.1 |
|
|
2 |
荷叶塘 |
3134.6 |
2728.4 |
2734.99 |
259824.05 |
|
|
3 |
高桥村 |
2436.4 |
2074.4 |
2077.34 |
197347.3 |
|
|
4 |
大林村 |
2133.4 |
1688.46 |
1846.03 |
175372.85 |
|
|
5 |
千秋村 |
3280.8 |
2867.5 |
2920.86 |
277481.7 |
|
|
6 |
石头坪 |
1582.4 |
1198.78 |
1202.69 |
114255.55 |
|
|
7 |
石井头 |
2103.9 |
1733.24 |
1830.39 |
173887.05 |
|
|
8 |
赵家山 |
1788.2 |
1479.59 |
1542.73 |
146559.35 |
|
|
9 |
松柏村 |
908.3 |
893.59 |
908.3 |
86288.5 |
|
|
10 |
罗溪村 |
1309.3 |
1086.61 |
1096.09 |
104128.55 |
|
|
合计 |
24438.2 |
20675.22 |
21297.2 |
202323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