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委 桃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桃江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15:26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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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桃江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我县被命名为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地区。

一、坚持理论武装,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印发《中共桃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桃法委发〔20211),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二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会前学法、年终述法制度。将考法述法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充分运用绩效考核这个指挥棒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对县直部门和乡镇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督考一体机制,开展专项督察,层层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能

一是坚决执行权责清单。印发《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桃政发〔20194,公布《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桃政发〔20218号),公示41个单位权责清单4418项。二是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制定《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桃政发〔20213号)和《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指引》,修订《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桃江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桃政办发〔20213号),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三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桃政办发〔20191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县持有行政执法有效证件的执法人员共计1817人,配备执法记录仪315台。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

三、深化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在县政务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区,在全市率先连通省电子证照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率实现100%2021年已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388975件,比法定时效整体提速97.68%。出台《桃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制度〉〈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通知》(桃政公办发〔20202),梳理81个事项156份可容缺材料,开展容缺受理服务21次。二是精心打造智慧桃江数字政务。投资2.59亿建设智慧桃江,建成全省一流的县级综合指挥系统。2021年共接听热线电话9969个,办理热线件5614件,按期办结率100%,数字城管受理事件19347件,办结率99.91%,应急救援接处警602起,出动救援队员5060人次。三是积极推动服务下沉放权赋权。各乡镇都建成了高标准政务服务中心,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县247个村(社区)建成集党务、政务、村务、商务为一体的村级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均可就近办理老年优待证、生育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等,逐步实现办事不出村。

四、优化法律服务,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进驻县政务大厅,15个乡镇都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247个村(社区)均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县人民政府以及各部门、各乡镇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或设置了公职律师。二是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桃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组建桃江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办结18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5起。三是扎实开展法治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强作风、优环境、共建清廉桃江活动,出台《中共桃江县委关于印发〈桃江县七个一律免职暂行规定〉的通知》(桃发〔202122号),对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中索拿卡要、违规违纪的一律免职,严厉查处。

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依法行政理念树得不牢,服务理念不优,法律人才严重缺乏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强化在职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督促各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综合运用考核、督察手段倒逼责任压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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