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木塘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5 10:06 信息来源:松木塘镇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

松木塘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松木塘镇人民政府    

2023524    


松木塘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扛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根据《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益阳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益田长办〔20231号)、《益阳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益资规办发〔202311号)《桃江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桃田长办发〔20234,决定在全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全力控增量、清存量,维护耕地保护良好秩序,有力有效保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抛荒治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区分合法和非法、存量和增量以及数据与现状不一致等情况,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精准精细做好问题整治。

2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策。既强力控堵新增,又积极引导群众牢记耕地利用优先为序,不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做到良田粮用、农地农用既要整治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也要适应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分类做好整治。

3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动。各部门要联动履职,工作部署、问题整治要上下贯通。相关职能部门、承包经营者、流转大户要同向发力、通力合作。

4坚持持续发力、常态长效。深入分析影响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深层次原因,构建预防管控长效机制。加大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觉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对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开展核实整改,建立管控长效机制,确保全镇耕地数量、质量不断提升。

二、工作任务

202111日后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印发后发生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要即时整治。

三、整治标准

(一)一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标准

一般耕地非农化问题,应整改恢复为耕地,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经确认可以保留且确实难以恢复的,及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必须整改恢复为耕地。一般耕地非粮化问题,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并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及饲草饲料等农产品生产;确实受地理条件、作物生长周期、群众意愿影响难以恢复的,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必须恢复发展粮食生产;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的,应易地恢复耕地补充,并及时补足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二)耕地恢复工作标准

原地类为水田的,复耕后需达到以下标准:耕作层已平整,有田埂等配套设施并完善水系,具备水生农作物种植条件。原地类为旱地的,复耕后需达到以下标准:耕作层已平整恢复,形成田垄。整改地块必须落实农作物耕种,并达到出土长苗的要求。

(三)耕地抛荒专项整治工作标准

整治后的耕地应恢复种植,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及饲草饲料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四、工作步骤

(一)逐项核查核实。要根据田长办下发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清单,及时组织问题摸排核实,全面摸清整治任务底数,明确整治内容、整治范围、整治措施、整治时限、责任分工等内容,由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建立整治台账并上报县整治工作专班。(2023515日底前完成)

(二)开展重点督导。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推动问题整治,压实工作责任。(202310月底前完成)

(三)分类整改处置。属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典型问题的,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逐宗做好整改处置工作;属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或因建设难以避让耕地,且确实难以就地恢复的,依法依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调整补足永久基本农田;属存量问题的,既要坚定整改决心,又要留有过渡期,稳妥有序恢复。(202310月底前完成)

(四)定期检查验收。按照县级验收、市级复核、省级审核的方式,于202310月底前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五)严肃查处问责。各村根据核实情况,及时上报,由工作专班进行问题查处,分类整改处置。镇田长办公室分别于6月底前、10月底前开展两次集中督导,推动问题整治;各村收集汇总辖区内整治工作情况,由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汇总后202311月底前将问题整治情况报县田长办和纪委监委。纪委监委对在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整治抛荒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202312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松木塘镇人民政府组建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农业农村工作、自然资源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村作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明确部门职责。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牵头开展专项整治,负责耕地监测和非农化问题整治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耕地非粮化”“大棚房、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耕地和耕地抛荒问题整治,负责督促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未列入年度转用征收计划或列入计划但可以种植一季的耕地落实耕种负责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水利景观、水利工程破坏耕地问题整治负责违规建设生态廊道、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以及在现有耕地上种植油茶、花卉苗木占用耕地等问题整治。财政所负责统筹资金支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镇经济发展办负责道路工程违法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整治。党建办负责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抛荒问题整治情况作为党政干部综合评价和使用晋升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作为重点,纳入督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典型问题,要及时曝光通报。

(四)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导问责。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实行领导重点督办从严查处严肃问责、限时办结,做到三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追责位)。

田长办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并通报排名。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排名,对排名末位的村进行约谈。对202310月底前整改率未达到100%,以及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各及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构建长效机制。加快、村、组(网格)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压实基层耕地保护责任。统筹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关系,合理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和其他主要农产品所需的生产空间。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明确恢复耕地优先空间,科学谋划耕地恢复工作。实行月清三地两矿机制,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

附件:松木塘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

松木塘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整治工作专班

 

第一组长    党委书记

      组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会龙: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孟靖涵:党委副书记(市派挂职)

胡毅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彬: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英杰: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宇乾: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石妙玉: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劲松  副镇长

 珑:副镇长

   员:肖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主任

刘劲兵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强  纪委副书记

文吉安  财政所所长

   党政办主任

文云伟  党建办主任

   经济发展办主任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综治办主任

李芸昊  供电所所长

蔡俊武  派出所所长

李述成  司法所所长

   市监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主要负责日常工作部署实施、情况调度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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