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03 10:07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的十项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和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印发《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项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湖南省委巡视益阳市委特别是对桃江县委反馈意见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就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制定以下10项制度。

一、计划制度

一是制定整体安排计划。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桃江提供坚实思想支撑。在学习主体方面,中心组成员原则上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吸收同级相关领导干部参加。根据当次集体学习主题和内容,可以采取扩大学习的形式,扩大参学人员范围。在学习内容方面,应当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

二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年初,各级中心组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全年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作出安排。重点内容学习安排原则上必须严格对标上级中心组的相关安排来制定,做到一月一学,上下同题,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列出研讨要点、明确学习要求。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实际,结合行业要求,进一步充实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三是制定每次学习计划。集体学习研讨是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前,应当制定严谨的学习计划,拿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方案除了对学习时间、主题、内容、主持人等作出安排外,必须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的程序要求对自学、领学、发言、研讨、小结、通报等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间要求。

二、自学制度

集体学习研讨之前,中心组成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自学。一要完成规定动作,按照既定的自学内容、自学要求开展自学;二要开展自选动作,积极参加主题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开展学习。在搞好自学的基础上,准备好集体学习的专题辅导、中心发言、研讨发言等发言提纲,以利于提高集体学习的学习质量。

三、请假制度

中心组的集体学习要安排在合适的时间进行,提前发出学习通知,确保参学率达到90%以上,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学的,必须向中心组组长写出书面请假报告,经组长签字同意后再送交学习服务部门备案;参学人员要及时在学习签到表上签到备查。学习服务部门要制定考勤登记表,对参学情况进行严格考勤。

四、辅导制度

中心组集体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可以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会。一般情况下,中心组集体学习由中心组成员根据各自工作分工轮流进行专题辅导和领学文件,其中专题辅导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外请专家、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的,应当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关于加强社科论坛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查、报批、备案手续,不得邀请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有偏差的人员作辅导报告。

五、调研制度

一要搞好研讨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不能用听报告、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代替学习。每次集体学习应当安排12名中心组成员作中心发言,中心发言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每一位中心组成员都要作研讨发言,发言时间不少于5分钟。中心发言人原则上要根据中心组成员工作分工与学习内容的相关联系来安排。不论是中心发言还是研讨发言,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不能作简单表态了事。

二要开展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紧密结合起来,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写出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一位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学习服务部门要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刊发或推介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成果,发挥理论成果推动实际工作的作用。

六、补学制度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要求及时搞好补学并做好补学笔记。学习服务部门要及时向缺学人员发出补学通知,提供补学服务,并对补学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七、报告制度

县委下级党委(党组、工委)应每半年度向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报送一次中心组学习情况,整体情况可以纳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中报送,具体情况按照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统一规定以简明扼要的表格形式报送。

县委宣传部每半年通报一次下级中心组的学习情况。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及时将本地本单位中心组的学习情况通过学习综述、新闻报道等形式向干部群众通报。

八、建档制度

中心组学习服务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学习计划和方案、学习通知、学习记录、学习考勤、学习资料、发言材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建档归档。档案收集整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原貌原样,严禁掺假造假、弄虚作假。

九、督导制度

县委宣传部每年对下级中心组学习进行旁听督导。对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旁听督导每两年不少于一次,旁听督导人员全程参与被旁听督导单位中心组的集体学习,认真考察学习内容、学习程序、学习效果,并及时对被旁听督导单位进行沟通指导。对县直单位和驻地单位中心组学习的旁听督导,由县委宣传部每年按照三分之一比例进行抽查,也可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察工作一并开展。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办督查室,每年开展一次对下级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督查可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工作一并开展。督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开展,督查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十、考核制度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加强对下级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中共桃江县委宣传部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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