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09 15:29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法制宣教股负责拟定局领导干部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经局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局领导干部应分别制定自身年度学习计划和目标,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 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采取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的原则。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局长领学、专家讲座、集中研讨、交流体会等方式进行。每年安排两次,其中两次安排专家讲座辅导,两次安排交流学习体会。

第四条 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重点:法学基本理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法制宣教股负责局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辅导的组织工作,选聘授课的专家,提供局领导干部学习的法律书目。

第六条 局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法律法规时,特别是有专家讲座辅导时,各股室长(主任)和二级机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可根据需要列席参加。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包括:

1、法学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

3、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4、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公共法律知识;

5、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职业技能的基本常识;

6、必须具备的其他有关知识。

三、学习培训可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研讨、考察及以会代培、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

四、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由法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五、对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学习。

六、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成绩和平时学习成绩应纳入年终岗位考核,与奖惩挂钩。因其他原因未参加培训、学习的要限期补课,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七、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与专业对口的各种形式的学习,提倡自学,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办案能力。

八、法制宣教股处负责对全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领导干部“述法”制度

 

一、述法对象:局全体班子成员
  二、述法内容
  1、履行职责的法制意识;
  2、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和能力情况;
  3、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有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策意见,造成决策失误和形成不良社会影响情况;
  4、依法行政情况。
  5、分管工作有无造成行政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
  6、行政首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质证情况;
  7、个人遵纪守法的情况。
  三、述法程序
  1、形成述法报告。述法对象在述法报告中,围绕规定的述法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情况。述法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2、集中进行述法。述法的形式原则上口头述法,并与述职述廉述责相结合,同步集中统一进行。
  3、组织民主测评。将民主测评与社会评议有机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法后,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由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和有关群众组成。
  4、反馈述法情况。述法、测评后,组织部、依法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主测评情况汇总,再政府分管领导反馈给各班子成员。
  5、述法时间。述法工作与一年一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同时安排部署,同时进行,不另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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