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09 15:25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安全生产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事前防范,紧紧抓住户外广告、规划执法、市政、环卫设施和渣土运输监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解决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控制事故发生。

    第二条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占道经营、无照流动商贩、违章建筑拆除、户外广告、渣土运输、违法实施城市重要街道两侧建筑外立面改造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排查相结合的机制,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和监控。

    第三条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其他负责人要抓好各自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四条 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负有户外广告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指导的职责,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业安全标准,定期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定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重点领域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 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第七条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形成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实行各类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加强培训演练,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 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局属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通过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和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

    第九条 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对各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及时进行警示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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