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桃江县“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精神文明建设 桃江县工商业联合会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桃江县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桃江县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桃江县“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妇女联合会面向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困户开展“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现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大兴邻里友善、守望相助的文明乡风,建立健全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参与扶贫机制,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贫困地区和特困户需求的无缝对接,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桃江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扶贫工作,健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机制,积极搭建平台,完善服务网络,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帮扶对象的有效对接。
2. 坚持志愿帮扶。充分尊重社会力量与贫困地区和特困户双方意愿,杜绝“形式扶贫”,不搞命令,不搞摊派,实行灵活多样的帮扶方式。
3. 坚持重点突出。聚焦我县贫困地区和特困户,把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贫困家庭作为社会力量帮扶的重点。
4. 坚持精准帮扶。因地因人而异精准施策,紧缺什么就帮什么,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切实惠及最需要帮扶的贫困地区和特困户。
三、活动安排
活动集中在2019-2020年进行。
1. 2019年5月,根据全省统一行动方案,结合桃江具体实际,组织召开县文明办、县工商联、县扶贫办、县妇联、团县委五家单位联席会议,建立和完善活动组织构建,制定、印发我县活动方案,正式启动活动。积极宣传 “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倡议书,不断强化和浓厚活动宣传氛围。
2. 2019年6月,收集汇总整理各地上报重点帮扶对象名册,并在相关媒体发布帮扶需求信息,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有针对性开展帮扶,追踪报道先进典型。
3. 2019年10月,组织观摩、经验交流。
4. 2019年12月,年度表彰。
5. 2020年的工作,根据2019年活动开展情况,充实完善,深化推进。
四、帮扶重点对象及措施
(一)帮扶重点对象
社会力量帮扶重点对象主要有4类:
1. 因病因残致贫人口;
2. 就学负担重致贫人口;
3. 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
4. 生活居住条件差的贫困对象。
(二)帮扶措施
帮扶措施分为3种:捐物、捐款、服务(包括陪护照看、心理辅导、环境整治等)。
各行政村(社区)帮扶重点对象安排5户左右,并指定1名离帮扶对象近、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条件较好、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的爱心人士作为帮扶资源的联络人和主体帮扶人,主要动员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不拘形式为帮扶对象直接捐赠物资,捐款为帮扶对象购置基本的生产、生活、学习用具(品),也可以为帮扶对象提供助老、助残、助医和助学等方面的服务。主要动员慈善医疗救助机构、民办医院、医卫人员精准对接因病因残致贫家庭,积极开展义诊、疾病预防宣传、心理疏导、药物药品和康复器具捐赠等活动,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主要动员同村同宗村民等社会力量捐资、捐物,帮助农村贫困孩子接受教育。在各类学校中动员家庭生活条件好的学生通过捐款捐物帮扶贫困学子减轻负担;主要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对贫困家庭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生活观念,提高生活质量;主要动员社会力量对无家电、无家具等家徒四壁、生活条件差的贫困家庭开展捐资捐物、添瓦粉墙、冬季送衣被等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发动各级文明单位,参与“壹基金”温暖包活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功能,为帮扶对象提供必要的志愿服务和有效的教育引导。
五、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活动指导,参照全省统一方案,我县建立由县文明办牵头,县工商联、县扶贫办、县妇联、团县委参与的“全县广泛开展‘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县文明办设立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采取集中统一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县文明办主要职责:
1. 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收集与整理活动信息和统计数据,定期向省市文明办和县领导报告活动进展情况。
2. 协调县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并积极对接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扩大我县开展此项活动的宣传影响。
3. 确定考核指标,将此项活动开展纳入对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单位)、文明行业的考核测评体系;广泛组织发动各级文明单位参与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引导各级文明单位参与“壹基金”温暖包活动。
4. 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和职能,推动活动开展。
县工商联主要职责:
1. 依托“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平台,发动民营企业、商会开展“百企联百村”活动,对所帮扶村的贫困对象进行有针对性捐赠帮扶。
2. 动员民营企业负责人、工商联会员主动联系各自家乡村级(社区)组织或驻村工作队,了解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 聚焦贫困地区和特困户需求,组织更多民营企业、商会开展公益捐赠和公益服务,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县扶贫办主要职责:
1. 摸清重点帮扶对象,并为每户帮扶对象确定1名帮扶联络员作为主体帮扶人。
2. 把“我想有个家”活动募集到的社会资金重点用于“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的重点帮扶对象。
3. 根据省扶贫办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中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统计工作的具体办法》,制订桃江县配套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及时将线下帮扶数据采集上网发布,破解帮扶信息采集不准不全的问题,打通线下线上精准对接、精准采集的瓶颈制约,高质高效完成好全省统一的每月1次的帮扶数据统计;积极动员鼓励各界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助力脱贫攻坚。
4. 深入开展“精准扶贫、亮化惠民”公益捐赠活动,帮助帮扶对象解决照明问题。
县妇联主要职责:
1. 发动各级妇联执委开展“姐妹守望、邻里相助”妇联执委帮困行活动,每个行政村(社区)妇联15名执委重点帮扶5户,做好贫困户和帮扶户的对接工作,重点关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
2. 开展“城乡姐妹手拉手,巾帼脱贫快步走”活动,联动多方社会力量,发动巾帼志愿者广泛参与“我为贫困家庭添一物”活动。
3. 实施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助学帮扶、妇女儿童健康关爱等公益品牌项目。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帮助留守困境儿童的公益项目活动。
4. 开展“扶贫扶志我先行”活动,组织各级妇联开展巾帼脱贫大宣讲,讲好巾帼脱贫故事;创建“巾帼扶贫车间”,开展“产业富家 妈妈回家”手工技艺进乡村活动,积极推进“凤网E家”家政流动课堂活动,对帮扶妇女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带动更多留守妇女、贫困妇女、残疾妇女家门口就近就业。
5. 开展庭院清洁巾帼行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充当庭院清洁的主力军,开展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到“扫干净、摆整齐、有精神”,贤惠美家园、勤美扬家风。按照“美丽农户”的标准,创建一批先进示范户。
6. 配合全省统一行动发动中国人寿、吉祥人寿等保险行业,或发动爱心企业、人士等社会力量向贫困家庭人员捐赠“湘女关爱保”“防贫惠民保”“新生儿关爱保”等保险。继续实施“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工作,加强健康教育,推广健康保险,减低农村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开展生殖健康进高校、社区(村)大宣讲等活动。
团县委主要职责:
1. 组织联络全县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扶贫攻坚志愿服务。
2. 组织全县青年团员参与“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
3. 组织教育系统团组织对特别贫困家庭学子开展帮教帮学帮扶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办、县工商联、县扶贫办、县妇联、团县委要高度重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工作机制,扎实履行好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各相应成员单位要抓好责任落实,每月及时将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发送至县文明办,县文明办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二)摸准帮扶底数。县扶贫办、乡镇、村要精准识别并确定公开深度贫困家庭和生产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名单,组织培训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村级信息管理员,及时准确发布帮扶需求信息,认真细致做好线下帮扶数据采集上网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综合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强化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宣传报道,广大媒体记者要深入扶贫第一线,加大对在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激励机制。召开社会扶贫表彰大会,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受尊重。对贡献突出的企业、团体、企业家或个人,相关扶贫项目可根据其意愿予以冠名,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或推荐的各类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
桃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