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组织关系在桃的中央、省、市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共产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办〔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深刻认识规范和加强佩戴党员徽章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确把握党员徽章佩戴要求,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要加强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主动亮明身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共产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办〔2019〕2号)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