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桃卫健函〔2023〕5号(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陈建文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中医药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编办、人社、财政、发改、医保、卫健、市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桃江县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并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桃江县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桃江县“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2023年将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载体,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分工,落实中医药发展“人、财、物”保障。
(二)完善多元化管理机制。强化中医龙头引领,充分发挥县中医药质量控制中心、县中医药专家库作用,并依托县中医医院、中医药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了医共体建设、同质化提升工程、“中医药服务基层惠民行动”、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基层中医药服务督查等工作。县卫健局设置独立中医药管理股(目前全市仅安化、桃江、沅江单设),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我县中医药工作多次代表益阳市迎接省中医药管理局督查,股室主要负责人多次被省中医药管理局抽调参与其他市州区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随着各级政府对中医药发展日益重视,我局正逐步强化股室人员配置。
(三)完善多形式考核机制。中医药工作纳入了2023年度政府相关工作考核,县卫健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系统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分值占比达15%以上。定期组织公卫指导单位开展季度、半年度、年终中医药服务质量、中医药健康管理督查考核,考核情况全县通报。
二、关于推动县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的建议
(一)加快整体搬迁。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到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已纳入县人民政府2023年十大重点建设项目,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工作。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整体搬迁有关工作。在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卫健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已争取财政设备贴息贷款3792万元,用于购置医疗设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已通过了国家和省发改委的审核。已完成县人民医院老院区资产评估与托管、污水处理站建设政府采购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办理。县国土空间一级规划例会审议通过医院整体规划方案。目前,已启动污水处理站建设施工。下一步,将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加快专项债券资金的审核。加快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早日实现整体搬迁。
(二)加快提质升级。今年3月,县人民政府已向市卫健委就桃江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提出申报。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标准》要求,认真履行公立医院职责,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与安全,竭力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建议
县财政局在县域经济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在卫生健康事业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近5年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总投入2046.56万元。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的建议
中医药高端人才引进已纳入县内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近几年,引进中医类别研究生、本科生共28名,鼓励医疗机构到大中专院校带编直接招聘符合条件中医药人员,鼓励县级医院退休中医师返聘基层提供中医药服务。同时,县卫健局正协调人社部门共同制定对长期服务基层中医药人员放宽职称晋升条件,对传统中医药师带徒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的相关激励措施。
五、关于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做强龙头。县中医医院2020年创建为益阳市首家县域三级中医医院,医院中医经典病房建设、中医特色护理门诊、小儿推拿门诊深受群众好评。在2021年全省三级中医医院综合绩效评价中位列全省第13名,县级三级中医医院首位。2023年将积极推进医院整体搬迁,进一步强化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申报湖南省“三智三联”中医药建设项目,筹备举办全县临床医生“西学中”培训。
(二)巩固枢纽。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完成了中医馆建设提质升级项目建设,能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达6类10种,2023年将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争取乡镇(中心)卫生院“旗舰中医馆”建设项目。
(三)夯实网底。绝大部分行政村卫生室配置了常用中医诊疗设备。能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达4类6种。2023年已争取行政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项目50个,基层常见病中医诊疗方案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已纳入全县2023中医药工作重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中医药服务将实现全覆盖。
六、关于加强中药的使用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落实上级医保政策。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经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医联体和其他指定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县中医医院符合条件自制制剂已纳入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医保、卫健部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协调争取医保对中医药发展政策支持。
(二)实行个人自付比例倾斜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规定,对医保报销范围内的892种中草药不设自付比例,全额纳入报销范围。1381个中成药品种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比同类西药的自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三)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我县中医医疗机构仅桃江县中医医院1家,在2021-2022年比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桃江县中医医院共计办理城乡居民住院报销21659人次,基本医疗报销8081.03万元,提高的10%部分共计1010.13万元。
(四)对人民有需求、社会反响好、疗效好的中医制剂给予大力支持。对中医医院12种中医自制制剂进行成本核算,按照流程,完成了12种自制制剂的自主定价工作,同时对达到试用期的自制制剂及时申报纳入医保目录报销。2021年2月1日以来,桃江县中医医院6种中医自制制剂(参归丸、伤科止痛丸、伤科舒筋丸、骨刺镇痛散、百部止咳糖浆、四黄散),已按照医保报销目录执行;2022年10月8日以来,又对桃江县中医医院6种中医自制制剂(寒湿痹痛丸、双黄痔疮洗液、银椒洗液、荆防感冒颗粒、僵鳖痹痛丸、伤科舒筋活血散),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至2023年3月底,桃江县中医医院12种自制制剂销售额达692万元(其中门诊323万元,住院369万元),纳入医保报销达236万元。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