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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7 12:50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农函〔202215号(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64号建议的答复

 

胡志群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续管护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项目乡镇要把高标准设施管护列入考核,加强村委管护责任”的问题

2021年,我县印发了《桃江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桃政办发〔2021〕12号),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确定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及管护责任人;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所移交工程的运行管理、巡查管护及综合整治工作;管护责任主体接受移交后应按受益对象及时确定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人并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人员,落实具体管护措施。

二、关于“各项目乡镇积极探索落实与当地相适应的‘村委专业组织'‘专职管护员’‘市场经营主体’管护模式”的问题

我县非常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续管护,为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县委农办印发了《桃江县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桃农领办发〔2021〕22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好制度要求,做好属地监管,村集体要切实负起管护主体责任,制订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范围、内容、标准,成立管护队伍落实专人负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压实监管责任。

三、关于“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解决管护资金”的问题

一是我县将加大力度鼓励村级自筹解决管护资金,今后将加强对项目村管护工作的绩效考评,建立奖惩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鼓励管护责任主体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参与修复高标准农田设施;鼓励社会各界捐资赞助支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二是3月30日我县已安排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经费100万元,从2023年起我县财政将会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三是今后我县将积极争取项目,向上级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经费。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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