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桃水函〔2022〕33号 ( B )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彭友良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牌形上村栗树村小型水库排灌渠改造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栗树村水库进行改造”的问题。栗树村水库总库容为189.22万m3,为我县大栗港镇辖区内的一座小一型水库。该水库已于2014年完成了除险加固,主要是对大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大坝坝顶硬化;大坝坝坡护砌、整修加固;新开低位输水隧洞,原高位输水隧洞扩挖衬砌;防汛通道拓宽及硬化;白蚁防治等。目前,水库运行正常,暂不需要进行改造。
二、关于“对栗树村水库灌渠进行整改修复”的问题。根据《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湘农发〔2020〕61号)文件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力争将建议中提到的牌形上村栗树村水库排灌渠的修复纳入我县2023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
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水利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