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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8 08:18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商函〔20227号(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59号提案的答复

 

姜水英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赶集市场需进一步规范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赶集市场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建议

针对市场售卖商品监管薄弱,食品安全缺乏保障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县市监局制定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深入农场赶集市场重点对售卖的预包装食品、畜禽产品、散装食品等消费者大量购买的食品进行了排查整治。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

二、关于“制定赶集出摊规定,赶集规范化”建议

要求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范围内农村赶集市场的管理。由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联系市监所、交警中队、各村社区等将各村社区经常摆摊的商贩集中统一培训,要求其遵守赶集市场的有关规定,同时听取商贩的合理意见,对于符合要求的商贩发放摊位证,作为其能否摆摊的依据,并明确了安全的赶集点、范围及时间。

三、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桃江县市监局已将集市的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市监所年度考核,并督促各市监所加强对赶集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查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

四、关于“赶集可能引发的交通问题”的建议

目前,全县取缔各类马路市场110余处,投资22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乡村集市26处。部分乡镇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方法,联合交警、路政、市监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查处无牌无证车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食品安全,并与马路市场召集人进行交流,签订承诺书,责令让其规范赶集场地,划线布置摊位,加强商贩的管理,文明经营,确保场地干净卫生,收场后落实门前三包。部分乡镇在各赶集点划定区域,明显标识,严禁超区域经营和占道经营,赶集的时候结合“农交安”工作派专人现场监督和引导,严格管理,乡镇和交警部门加大非法占道经营的宣传和危害。另有乡镇在农村赶集市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消防通道、急救措施,车辆人员进出口分开设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乡(镇)村(社区)两级主要负责人和市场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对市场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关于“赶集结束后的卫生清理工作”的建议

乡镇赶集点基本都有镇村安排的管理者,管理者向商贩在每次赶集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由管理者组织人员处理收摊后善后工作,清理残留垃圾和恢复赶集点的日常秩序。属地村委负责人居环境的干部在赶集日进行督促检查,维持场地干净整洁。相关村已制定村规民约,要求老年人协会、卫生协会等组织共同参与对集市卫生监管。

衷心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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