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评选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15:04 信息来源:县科工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益财社〔2016〕228号)、《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益人社发〔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县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新创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包括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二)在桃江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企业注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企业(带动就业50人以上且2022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1年。

  (三)企业稳定带动城乡就业20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比例较高或生产经营项目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优先。

  (四)企业合法正常经营,社会经济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五)近两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已申报或获得省、市、县人社部门创新创业专项扶持的企业(省级“双百资助工程”、市级“双创先锋”、省市县级优质初创企业、省市县扶贫车间、县级竹产业明星等)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和名额

  采取自主申报和经开区(含灰山港工业集中区)、乡镇推荐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乡镇择优推荐1-2家,经开区可根据实际多推荐,根据资料复审、现场考察结果确定排名,全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最终评审奖励名额≤15家,各单位推荐的企业全县竞争,不考虑单位平衡。

  三、评选程序

  (一)公开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质初创企业,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开区申报,自主申报的,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申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企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企业简介、主营业务介绍、企业用工情况、创业就业简要事迹(亮点、效果)等(1500字以内)。

  2、《桃江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评选表》(附件1)。

  3、《桃江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自评记分表》(附件2),以及每项考核指标的佐证材料。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其他佐证资料(如所获荣誉、专利、软著等)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乡镇初审

  各乡镇对申报对象资料进行集中审查、核实,填报《桃江县2023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推荐表》(附件3),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料复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申报资料,会同县财政局对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采取“差额选择、量化打分、择优评选”原则确定入围实地考察的企业。

  (四)实地考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对入围企业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五)网上公示

  通过资料复审和实地考察后,对拟定优质初创企业名单在桃江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获评企业。

  (六)奖励方式和奖励扶持标准

  对认定的优质初创企业授予“2023年度桃江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奖牌,按规定颁发一次性奖励扶持资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个,奖励资金由财政局拨付至相关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公开选拔。此次申报评选严格按照益财社〔2016〕228号、益政发〔2018〕9号、益人社发〔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的政策范围执行,各乡镇要认真核实申报对象情况,公开公正评选推荐,不得降低条件违规评选推荐。

  (二)加强引导推荐。各乡镇应主动与当地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荐符合代表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生产方式的创新创业典型,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典型发掘。

  (三)做好风险防范。各乡镇要做好申报信息的保密工作,切实加强申报评审各环节的信息反馈和管理服务,公开咨询或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向申报对象反馈办理情况,加强对不法分子行骗行为的预警提醒,多举措杜绝不法分子利用申报评选工作行骗,保护申报对象权益。

  (四)规范上报资料。申报材料不要过度包装,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即可。附件1、附件2不需装订,一式2份随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县人社局。所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涉及企业的相关涉密资料,县人社局将严格保密。人社部门不指定、推荐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申报代理及资料制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宏亮  蔡海燕

  联系电话:8829089

  QQ:127124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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