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08
事关房屋安全!湖南这些人大代表亮出高“言值”
发布时间:2022-05-26 12:42 信息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吴公然 长沙报道

时值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5月25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围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提升湖南安全发展法治化水平,听取意见建议。

全省中心工作在哪里,省人大履职便跟到哪里,代表作用便发挥到哪里。

5月7日下午,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有关情况汇报。

5月7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结束不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便发出《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提升湖南安全发展法治化水平的通知》。之后,又在5月9日,发出《关于在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中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的通知》。

此次座谈会,与之前省人大常委会发出的通知,遥相呼应,一脉相承。

面对面、心贴心的座谈中,来自全省各行业的人大代表,对业内安全生产都有着自己深刻的感受,有很多话要说。不少人大代表对如何规范居民自建房建设,保障房屋安全提出的意见建议“言值”高,含金量足,贡献出沾着泥土、带着露珠、冒着热气的智慧力量。

代表剖析城市居民自建房存在的问题

从事建筑行业的省人大代表罗海滨,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问题感触颇深。他认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人口向城市集聚,租房业快速发展,导致很多地方的居民自建房出现无序化发展。作为建筑领域的资深人士,罗海滨揭秘了居民自建房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象:

其一,一些居民压低建房资金预算,最大限度节约成本。自建房屋过程中普遍存在“三无”情况:即建房无设计图纸、施工队伍无资质、无施工监理。有些建房者基本上未进行房屋设计,随便画一张图,找几个工人就开始施工。按照经验和想象施工,导致房屋结构不合理,材料不合格,承载力不够,楼体不稳定,沉降不均匀,致自建房质量普遍不高。

其二,随意改变使用功能,由原来自住改为集生产、经营、仓储及酒店住宿等多种使用性质于同一建筑内,俗称“下店上宅”。这种房屋安全性非常差,就如同住在一个“定时炸弹”上面,随时都有垮塌风险。

其三,由于自建房大多未经消防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据统计,2021年全国居民自建房火灾高达15.6万起,占全年居住场所火灾总数的60.5%。所以,自建房是成灾亡人的高发地。

究其原因:

一是房屋安全意识淡薄。

居民在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上存在认识误区,房屋质量安全法律意识缺失。

二是法律规范不完善。

住房建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的,但是该法对自建房的施工资质等方面没有强制性规定。目前,政府在自建房监管上缺少针对性强的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相关部门在自建房监管上依据不充分,一定程度上造成居民随意建房、无序建房现象不断增多。

三是监管环节缺位。

地处城市周边地区的居民自建房,所在地为集体土地,调整实施难度大。城中村土地利用及建设等缺乏统一规划管理,村内建筑设施相对落后,违章私宅较多,楼间距不够,巷道狭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滞后,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加之监管人员力量不足,一些地方存在居民偷偷摸摸建设、监管失灵等实际问题。

痛定思痛,针对这些问题如何解决?省人大代表罗海滨的建议是:

其一,针对规划设计、施工、后期运维等自建房建设全过程,修订完善法律规范。建房资格、用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及能力等方面参照商品房进行相应的法律规范。

其二,对自建房的用途进行法律规范。对集生产、经营、仓储等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和“下店上宅”行为进行法律规范,严格规范检测和审批流程。对不具备条件的自建房,严禁随意变更使用功能。

其三,对自建房使用过程中的装修改造进行法律规范,杜绝破坏承重结构、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的发生。

其四,适时修订《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7年起实施,至今已有15年,需要与建筑行业当前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进行研究论证修订完善。

其五,加快自建房方面“小快灵”立法进程。立法关键是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相关立法务实管用,真正让政府相关部门在自建房管理上实现理直气壮、依法监管。

在农村居民自建房领域,代表又提了哪些建议?

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沈昌健说,现在农村有一大批住房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属于空斗墙空心板非框架式结构,如今很多都成了危房。

对于这些危房,沈昌健建议尽快出台改造政策,及早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帮助危房户进行翻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有关部门对农村新建住房要严把质量关,对农村两层以上新建住房应一律实行框架式整体结构,不得使用空斗墙空心板建房。

“不消灭事故,就会被事故消灭;不清除隐患,就会被隐患清除;不解决问题,就会被问题解决。”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的黄艳红,最近一段时间带领村干部没日没夜地摸排自建房安全隐患,这是她最深刻、最真切的感受。

黄艳红认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牢安全发展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同时,要立足本职岗位,抓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做好安全生产的示范者,当好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带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政策和制度要求,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省人大代表邓丕德则建议,要把破坏承重墙、梁的自建房改建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对20年以上房龄的自建房来一次全面清理,对非框架串梁结构自建房开展评级普查,对C级以上危房要求自拆重建。

来自张家界市的省人大代表许玲莉,调研了当地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她说,在整治工作中存在专业机构少,技术力量和专业设备不足;线长面广,后续整改任务重;经费保障不足等困难。这些困难带有普遍性,她希望省里高度重视,统筹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在讲话时指出,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密切联系群众的特点优势,为党分忧、为国担责、为民解难,当好安全生产信息员、宣传员、建议员、监督员、联络员、协调员,推进安全发展理念真正落地落实。同时,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从我做起,从本单位、本岗位做起,坚决防止本单位、本岗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代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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