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桃自然资函〔2021〕7号 (B)类
关于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刘正军代表:
您好,您在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对金沙重机维稳处突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金沙重机事关我县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为全力化解脱困化险工作,自上而下做了大量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针对金沙重机事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019 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新设桃江县高桥镇石洞板岩矿,推进重组期间矿产资源评估、矿权申办等问题。2020年成立了金沙重机脱困化险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了金沙重机脱困化险工作方案。县自然资源局、县生环分局、县商务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灰山港镇等相关部门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同配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分别于2021年1月12日、2月1日、3月15日,向金沙重机公司发出通知,加强企业偿债意识,要求股东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偿债义务。同时,落实股东值班制度、信访维稳制度,加强日常登记报告,明确应急资金兑付方案,制定复工复产计划、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三)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建立企业、乡镇、县级指导组三级现场接访机制,开展日常劝导、协调企业支付各类应急资金、指导企业平安、有序按计划地完成短期借款人20%资本金兑付等工作。多次与临亚集团桃江负责人沟通,巩固其合作意愿,全面支持金沙重机脱困化险,维护集资人利益。
(四)全力支持重组化险。3月24日,矿石项目的规划环评已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的项目评审会,需要公示后再出具环评批复。县自然资源局已完成所有新设板岩矿的前期工作,并明确专人跟进矿权出让工作。目前,新设板岩矿正待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审定后挂牌出让。
(五)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债权人达成共识,继续支持、理解脱困化险方案,不参与聚集信访等活动,按照兑付方案,耐心等待矿权下达,给转租承租公司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合力推动方案顺利实施。对煽动、组织、策划、积极参与违法上访、堵塞交通、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扰乱单位秩序、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打击。
二、关于申报矿权的进展情况说明
我县于2020年5月28日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了《关于请求同意新设桃江县高桥镇石洞板岩矿等3家砂石矿山的请示》,省自然资源厅以《关于新设桃江县高桥镇石洞矿区建筑材料用板岩矿等三家建筑材料用砂石矿采矿权的函》批复支持加快推进拟新设砂石矿山各项前期工作。我县通过财政出资聘请四一四地质队对桃江县高桥镇石洞矿区建筑材料用板岩矿进行了勘查。2020年9月份完成了《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报告》《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出让前期资料的专家评审与备案。该矿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已于2020年9月底提交了厅长办公会。但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暂停新设与矿山扩界,并要求补充视频汇报材料、生态环境修复方案、规划环评等资料。全省砂石土矿专项规划环评已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通过了专家评审,省自然资源厅正准备对全省各县的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进行批复。视频汇报材料与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已于2021年4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我县石洞板岩矿法定出让资料已在2020年9月底前准备齐全,随后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补充的资料也于2021年4月份补充齐全,只等待省自然资源厅研究新的出让方案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出让。
因矿山出让审批权限在省自然资源厅,县自然资源部门将密切关注砂石土矿有关情况,多向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汇报我县砂石土矿现实需求,争取省自然资源厅早日对高桥石洞板岩矿挂牌出让。4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桂林考察时对“采石”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新设砂石矿山政策将进一步从紧,审批程序将进一步规范化、严格化,耗时将较长。受部分县市砂石土专项规划中部分矿山占用公益的影响,全省县级砂石土开采专项规划的批复将延迟,新设砂石土矿山进度也将相应延缓。
三、下步安排
1、组织金沙重机股东对公司应收货款、已归集资金、公司亏损情况进行财务核算,明晰企业资产情况;
2、压实企业履行偿还债务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股东积极筹措8000万元份额内的应急资金约1500万元,保障应急兑付资金如期足额到位;
3、根据金沙重机股东签署的调解申请书,组织法律团队就股东股权纠纷进行调解;
4、推进金沙重机公司对外租赁工作,金沙重机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破坏、参与租赁并做出相关承诺。
通过县委、县政府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争取早日化解债务危机,让企业步入正轨,妥善解决信访维稳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