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5 17:01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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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农函〔2021〕23号(B)类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刘定安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灰山港镇金沙洲片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灰山港镇金沙洲片在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已实施过部分面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规定,2011年(含2011年)以后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暂不与立项重复建设。灰山港镇金沙洲片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项目的建议,只能待日后条件成熟后再实施。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湘农发〔2020〕61号)文件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会对你们提出的对金沙洲片尚未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农田(上图入库中的未建成面积)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
衷心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