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5 17:00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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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函〔2021〕31   B )类

 

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60号建议的答复

傅又文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定价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卫生院医疗收费标准要求提高问题

(一)定价权限。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市州医疗保障局制定辖区内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价格标准,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执行。当然,医疗卫生机构如对医疗服务价格存在异议,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向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二)定价标准。根据《益阳市医疗保障局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益阳市全面取消公立一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试行)》(益医保发〔2020〕16号)文件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我市同类价格标准的80%;尚未定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我市三类价格标准的80%。但是灰山港医院有其特殊性,既是乡镇中心医院,又是二级医院,要求按照三类价格标准的100%收费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也会尽力去争取

(三)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经测算,我市对公立一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耗材加成总费用为107万元,但新的目录中有2939项医疗服务价格上调,109项下调,整体上调幅度较大。其中调减的主要为:CT、超声检查和检验类;大幅调增的主要为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的项目: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综合调增300%,Ⅰ、Ⅱ护理费调增90%,Ⅲ级护理调增400%,注射费综合调增50%,床位费综合调增100%,手术相关项目综合调增达到50%。此次调整项目多为医保目录内甲类项目,不会增加群众负担,基本可以实现医疗机构可发展、医保基金可持续、群众负担不增加。今后,在新目录运行过程中,我县将及时收集各医疗机构的建议意见,向市医保局反馈,逐步完善医保目录。

二、关于对乡镇卫生院增加财政投入问题

据县卫健局介绍,我县乡镇卫生院实行综合预算,虽然暂未完全按政策规定足额落实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但财政投入在逐年增加。2016年的6706.91万元增加到9488.39万元,增长41.47%。主要包括医改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基础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在综合医改经费予以适当补助。

近年来,乡镇卫生院为满足人民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不得不加大了对硬件设施的投入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力度。同时受社会保障缴费提标的影响,单位人力运行成本越来越高。加上西药零差率、耗材零差率、中草药加价不超过30%,乡镇卫生院举步维艰。面对这一现状,县卫健局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逐步足额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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