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5 16:54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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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民函〔20216  ( B )类

 

 

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56建议的答复

 

陈立兵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好管好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桃办发〔2019〕6号)和《桃江县2020年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农村公益性公墓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建设,县财政要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县财政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给予补贴。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分别对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按3万元/亩、2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县财政于2020年9月6日已经拨付各乡镇建设启动资金20万元。其他资金待公墓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付。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汇报,积极争取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资金。

二、关于全力推动城乡居民遗体火化的建议。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殡葬基础设施薄弱成为制约我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瓶颈,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我县殡葬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县殡仪馆整体搬迁新建项目有望在今年6月份启动建设,年底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尽快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深入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殡改政策;要求全县党员带头执行殡改政策,带头抵制殡葬陈规陋习,文明治丧、简化丧事、死后火化、骨灰安葬在公墓,做到殡改政策家喻户晓,树立殡葬文明新风。下阶段,我县将以加快殡仪馆新馆建设进度,加大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指导力度为突破口,按照上级殡葬改革要求,学习南县、沅江殡葬改革典型经验,强力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确保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三、关于完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指导办法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和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桃江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桃政办发〔2020〕21号),《暂行办法》分七章三十六条,主要内容有:总则、设施审批、设施建设、设施管理、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下阶段,结合我县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实际,再予以完善,确保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得住、管得好。

衷心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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