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5 16:36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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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水函〔2021〕26 号 ( B )类
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张集珍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碧螺水库干渠进行水利冬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公益事业,历来实行原则是“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受益农户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修养护主体。根据2005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后的责任分工,建议所提到的碧螺水库干渠、涵洞清淤应由镇、村负责;碧螺水库管理所年均投入40余万元用于灌区干支渠的除险加固等,但相较于整个灌区建设而言仍是杯水车薪。2020年,县水利局已将建议中提到的干支渠建设纳入了“碧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规划,我县正在积极向上级争取,若项目启动,将优先对该干支渠进行治理。
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水利局
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