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5 16:35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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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教函〔2021〕4号 (A)类
关于桃江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李友元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招聘教师时,对本乡户籍的考生,适当放宽政策,预留民族考生名额,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进一步提高偏远农村教师补助的建议
目前,我县全面落实乡村教师补贴,确保乡村教师比同类型城区教师工资高13%。在职称评定方面,将2021年正高级职称岗位设置在鲊埠回族乡。另外,公费师范生计划每年定点到鲊埠回族乡。
二、关于恢复近两年招录教师的回乡补、回民补。根据社会发展相应提高标准(回族教师300元/月,汉族教师250元/月)并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
原有部分教师确实享受了回乡补,但回民补发放无上级政策依据,上级巡察时要求整改到位。待上级政策出台后,予以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桃江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