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5 16:33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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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教函〔2021〕3号 (A)类
关于桃江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胡永才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桃江二中等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区域划块招生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要求,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意见》指出“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即“县域(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所在区域若干城区内招生,其具体招生范围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2021年,我县普通高中学校限在县内招生,其他区县(市)普通高中学校(含益阳市一中)均不能在我县招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全市统一录取平台进行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市中招办统一划定并公布,其它普通高中由区县(市)中招办一次性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能“划定两条分数线”,不能“实行双线录取”。
综上所述,目前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尚未具有实行县域划块招生的条件。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