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桃发改函〔2021〕12号(A)类
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李鹏辉代表:
您好!您在桃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和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鲊埠地区经济发展,近五年来,归集各类资金6000余万元,重点支持农田、水利、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切实提高了回民同胞的生产生活水平。
一、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
2020年1月印发了《桃江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2020年9月完成了《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初稿,均已将鲊埠回族乡纳入以上规划范围。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研究编制抓紧开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发改委、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湖南省促进民族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湘发改〔2020〕155号等文件精神,已将鲊埠回族乡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工程等4类项目申请纳入《“十四五”时期湖南省促进民族地区振兴规划》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总投资5.58亿元。关于《桃江县“十四五”期间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问题,本专项规划由鲊埠回族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发改局指导。
二、关于民族宗教事务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关于全县民族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会议纪要》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并就三个“进一步”作了明确要求。
2021年4月22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民族宗教工作,并印发了《桃江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桃统领组办〔2021〕7号)、《2021年桃江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桃统领组办〔2021〕9号)、《关于支持我县民族乡村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桃统领组办〔2021〕10号)三个文件,并依据各单位职责职能进行了任务分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纪要和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推动各项民族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民族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