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5 16:22
信息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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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农函〔2021〕19号(B)类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谢仁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板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湘农发〔2020〕61号)文件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对于一些急需建设的项目,将优先进行现场踏勘、规划后实施。对于你们提出的鸬鹚渡镇板溪村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在今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将优先纳入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衷心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