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桃建函〔2021〕51号(A)类
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夏海清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桃江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我县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及时出台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操作流程的建议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住建局负责,按照“政府引导、有序推进,业主自愿、保障安全,简化手续、便民利民,属地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组织起草了《桃江县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草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办理流程、部门职责及相关要求。目前正在进行县城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摸排,建立数据库等工作。待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予以实施。
二、关于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县财政根据情况适当给予补助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议
针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服务事项以及办理流程,《实施细则》明确了办理流程建议方案,提出了财政奖补建议。
对于鼓励社会资本方参与的问题,目前有社会资本方提出“住户交押金、利用光伏发电和广告收入收回投资、维持运转”的模式为住户“免费”加装电梯的方案,上级有关部门认为“其宣传的光伏发电收益、轿厢广告收入等投资回报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运营模式的可持续性存疑,一旦出现问题,可能造成业务代理方、施工垫资方、居民等各方主体利益受损”的风险,进行了风险提示,所以暂不鼓励社会资本方参与。
三、关于社区发挥协调作用,帮助业主协调加装电梯相关工作的建议
县住建局已组织城区各社区召开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调联系会,要求社区提供相关协助。目前各社区正协助设计单位进行县城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摸排、建立数据库等工作,下步实施过程中,社区也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衷心感谢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桃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