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5 11:38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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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教函〔202111号  (A)类

 

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

 

肖灿文委员:

    您好!您县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教育投入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农村基层教师福利待遇


    1.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联动增长机制、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定期报告及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所需经费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乡村教师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艰苦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倾斜,着力构建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201991日起,建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制度,对农村中小学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根据学校所在位置,区分行政村(含自然村)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街道、县城关镇)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150元的人才津贴。加强师德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采取有效方式,大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乡村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事迹,县人民政府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表彰优秀乡村教师、乡村教育工作者,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2.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根据公办学校学生数量变化情况动态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2020年我县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数5790人。加大招聘力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361人,2021年计划补充教师400人,全部统筹调剂下达至各乡镇。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实行编制配备倾斜政策,按照班师比核定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教职工编制,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乡镇寄宿制学校教职工编制。各地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优先为乡村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3.加强乡村教师培养补充工作。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经费投入,有序扩大公费定向培养规模,2019-2020年分别培养乡村教师公费生140人、160人,2021年计划培养乡村教师公费生200人。定向构建乡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教师补充分别以地方师范院校专科、本科公费师范生为主,乡村普通高中教育教师补充以高水平师范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本科公费师范生为主的乡村教师高质量培养补充体系。推进培养高校、地方政府、乡村中小学校协同育人的乡村教师培养机制,提高师范生的教育实践质量。积极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已退休的优秀校长、教师、教研员到乡村学校讲学,缓解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继续实施三区支教工作,进一步提升三区教师队伍建设质量。在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三区支教、银龄讲学计划等工作中,向音体美等紧缺专业教师倾斜。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坚持向乡村教师倾斜,加大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名师名校长培训力度,强化乡村学校音体美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健全乡村学校校本研修制度,提高校本研修质量。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深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序促进城区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

二、关于继续农村教育资金投入

2019-2020年我县将上级专项资金(乡村小规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以及部分县级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近年来投入近3000万元,实施浮邱山乡渡口小学提质扩容、会龙小学合格化建设、浮邱山乡中心学校等学校(水口山中学、荷塘中学等学校)维修改造、渡口幼儿园改扩建等项目。

根据《桃江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 (2018-2030)》 《桃江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县将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契机,对标对表,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宗旨,优先保障乡村教育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振兴乡村教育,为教育强县贡献力量。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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