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桃司函〔2021〕40号 (A)类
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刘卫东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的问题
今年4月,桃江县司法局与桃江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等单位联合举行了“优化营商,法治护航”活动,30余名业务骨干与40余名企业主及代表面对面交流探讨,收集企业代表意见建议40余条;开展企业上门“法治体检”3次、审查合同10份、调处企业矛盾纠纷6件,帮助企业协调处理有关法律问题12个、累计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50余条。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我们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深入企业上门送法。我县将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益服务等方式,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向全县非公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就劳动合同法知识、劳动争议纠纷的化解、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才培训等相关法律问题开展宣讲。
二是创新方式全民普法。依托融媒体中心、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高频推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图说详解、权威解读等相关内容,着力推行“指尖上的普法”;利用电子显示屏、媒体视频机等户外资源,滚动播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切实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端正执法人员思想。通过强化宗旨教育,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关于“提高学习意识,提升业务技能,减少执法纷争”的问题
2019年至2020年,我县组织全县法治分管负责人和执法大队长以及法治专干共160余人分别赴长沙、湘潭进行业务培训,邀请湖南师大教授及省内外法治领域的专家、领导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括《行政执法基础理论》《“三项制度”解读》《行政审批难点与实践》《民法典》等。2020年7月1日,我县举办“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班,行政执法单位及乡镇执法大队的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及部分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市司法局业务科长、知名律师到场授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36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为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创新考试模式,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闭卷考试,提高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狠抓业务培训。今年我县将继续组织各部门、各乡镇法治分管领导、执法大队长以及法治专干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专家们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卷规范整理”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讲解,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和谐执法的理念,确保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有机统一。倡导市监、城管等重点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采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责令改正等执法举措,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的执法方式,边发展边规范,以柔性执法带动企业诚信经营。
三、关于“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执法形象,塑造良好口碑”的问题
2020年5月,县人大、县纪委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监督,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张贴《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100余份,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9月份,出台《桃江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抽取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类案卷36件,列出了问题清单,评出了优劣案卷。为更好的树立执法队伍形象,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扎实开展形象教育。我县将把执法队伍形象建设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和引导执法人员树立五个形象: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的仪表形象,刻苦钻研、勤奋工作的敬业形象,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公正形象,礼貌待人、文明执法的文明形象,严格要求、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逐步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执法队伍。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监督,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协助优办督促各执法单位建立完善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责任制,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凡是未按要求报送2021年涉企检查情况,不执行涉企检查相关制度和备案程序、违反规定检查的,将在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绩效考核中相应扣分。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优办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推动建设信息共享机制、线索反馈机制、办案协作机制,整合内外资源,增强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实效。
四、关于“规范行业行为,多位宣传培训,力推企业发展”的问题
2020年6月份,我县公布了《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桃江县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涉及23个部门下放至15个乡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共计248项,与乡镇分别签订行政权力下放与承接委托协议共计600余份。县司法局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业务指南》《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为全县赋权及委托事项统一设计并制作公章255枚。2019年推行“三项制度”以来,公开各类行政执法决定书共21万余件,公开比例达85%以上,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采集有效图片、音像资料2.2万余件。为更好规范行业行为,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各乡镇严格按照规定统一在公示栏、行政服务窗口等场所和桃江县政府门户网公开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同时结合权责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按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要求,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将示证、告知过程记录在案,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签字确认。加强事后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办事大厅公示栏、窗口标识、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各阶段执法内容信息和执法动态信息。
二是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关键环节以及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都要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方式、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的办法和要求。
三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将单位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考评体系,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机构都选派了政法素养好、业务能力强并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目前我县共有法制审核人员120人,达到了执法队员人数的6%以上。县司法局指导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本单位纳入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事项范围。明确法律责任,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四是规范执法人员证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对不适于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予以调离。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证件档案,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衷心感谢您对优化营商环境与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司法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