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5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4 18:07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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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农函〔202114号(A)类 

 

 

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5提案的答复

 

薛虎军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全面推动农村产业兴旺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级同创

县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县示范合作社四级联创活动和省、市、县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联创活动。在完成省、市下达的创建任务的同时,扎实开展县级示范创建活动,每年创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各15家。

2021年,在县级专项中设立了乡村振兴专项经费,预算金额200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县级示范园、新型农业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创建等。

二、关于切实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现实问题

1.用地方面,县自然资源部门将认真指导乡镇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考虑进去,尽量保障一定数量的指标用于支持新型农业发展用地需求。

2.信贷需求方面,一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县金融办召开了半年度金融形势分析会,督促各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出台了《桃江县银行机构进社区下乡镇工作方案》。二是重点支持春耕备耕,组织召开了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题会议,出台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三条措施,编制了《桃江县金融支持春耕、三农生产产品目录》,向全县推介,发放贷款500笔,金额超1亿元。三是积极推进金融普惠,支持蚂蚁金服普惠金融项目,已授信11万、累计放款20亿元,着力推动金融助农取款服务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农商行已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181个,长沙银行建立金融服务站25个,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分别布放取款机具165个、219个,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三、关于突出重点领域引导

县农业农村部门将结合我县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笋竹、粮食、蔬菜和其他特色种养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色品牌。

四、关于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1.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抓好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2.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是按照各级龙头企业标准对现有龙头企业进行运行监测,以优胜劣汰的方式保障龙头企业质量;二是在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尽量向龙头企业进行倾斜,2020年,农业农村部门向龙头企业倾斜的项目资金达1000万元;三是积极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目前桃江县仍然没有国家级龙头企业,农业农村部门将在发展桃江笋竹产业的过程中进行培育;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衷心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各部门的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相助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更加蓬勃发展,推动农村产业兴旺。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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