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4 18:03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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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牧渔函〔20212  (A)类

 

 

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2号提案的答复

 

文振华、林莉萍委员:

您们好!您们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稳定我县生猪生产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们对畜牧水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及措施

(一)关于要改变供求关系,需扩大生产,满足市场需求的建议

随着生猪疫病防控措施不断加强和产业扶持政策的出台,我县养猪场户复养积极性逐步恢复。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县存栏生猪45.33万头,出栏生猪16.1万头,猪肉产量12075吨。201910月至今,新改扩建猪场79个,新增产能30万头。目前生猪毛价在8.8/斤左右,市场售价在15/斤左右,生猪养殖利润空间锐减。

1. 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制定了《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政策措施的通知》(桃政办发〔201916号),下发了《中共桃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桃江县生猪生产调度办公室的通知》(桃农领办发〔201911号),下达了《中共桃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各乡镇最低生猪出栏任务的通知》(桃农领办发〔20217号),将上级下达我县2021年最低生猪存栏42万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2. 完善生猪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生猪保险规模,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能繁母猪育肥猪规模猪场保险全覆盖。组织召开全县2021年度养殖业保险工作会议,部署年度投保工作,现已完成2021年第一批投保工作,全县共计投保育肥猪33万头。

3. 切实抓好动物防疫工作。今年2月、3月组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就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严格要求。3月上旬,组织到马迹塘镇、武潭镇、三堂街镇等养殖密集乡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开展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和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目前免疫进度和密度达到上级要求

4. 开展养殖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畜牧水产技术服务小组工作机制,通过深入现场、利用网络及电话等方式,为养殖企业做好技术服务工作,2021年举办4期畜牧水产技术培训班,对养殖业主开展技术咨询与指导服务260余人次。

(二)关于合理规划养殖场,与环保工作同步推进的建议

1. 落实养殖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国、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在不改变养殖用途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废弃矿山等进行生猪生产,对符合城镇、乡村规划的项目允许其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畜禽养殖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即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都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他要求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2.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完成桃花江、沾溪、善溪、沂溪四大支流周边312个畜禽养殖户的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对新改扩建养殖场按照建设规模制定粪污处理建设方案,指导64家养殖户进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制定了《桃江县规模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桃花江镇崆峒村、武潭镇泥潭村、鸬鹚渡镇花桥村等存在养殖环境污染的畜禽养殖户开展了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为主的整治。对桃江县盛和农牧肥猪中心场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以3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12月开展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安排15名技术指导员分别负责乡镇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改监督和畜禽粪污治理模式的指导工作。对病死畜禽实现无害化集中处理,有效保障全县养殖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关于用政策的红利,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入养殖业的建议

整合2020-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产业发展、两场保护、冷链物流、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2020年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场(户)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场提质改造,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和引导在全县创建一批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目前我县已建成3家万头生猪规模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一是大力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生态化发展,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在全县创建一批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二是大力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大生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力度,重点发展杜、长、大等良种生猪品种,进一步提高我县生猪良种覆盖率。三是严格落实生猪生产乡(镇)长负责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承担当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县级分摊各乡镇年末生猪存栏任务数。四是切实做好“两场”(种猪场、规模场)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引种隔离、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完善屠宰企业准入管理制度,加强饲料及餐厨垃圾监管,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泔水喂猪、违规调运、私屠滥宰、随意丢弃病死猪、非法“炒猪”、收购加工病死猪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二)合理规范养殖场。为促进我县生猪养殖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菜蓝子”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建立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组织清理和完善畜禽养殖单位相关环保手续,对新、改、扩畜禽养殖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环境、畜牧、自然资源、乡镇等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污染动态。二是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搞好畜禽养殖业污染监测和监管工作,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查处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养殖单位实施限期整改,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整治。以资江和七大支流流入及养殖密集区为重点区域,以武潭、马迹塘等为重点乡镇,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对象,开展畜禽污染整治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畜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强化养殖业主的责任意识,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三)加大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好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严格按照不重复奖补的原则,对2021年度引进良种、进行栏舍扩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恢复生猪生产奖补。

衷心感谢您对畜牧水产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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