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法官为无人照料的罪犯女儿找“新家”
“孩子现在开朗多了,已经非常适应福利院的生活环境了。”近日,桃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四名法官第三次驱车来到市儿童福利院,看到小玉脸上露出的真诚笑容,法官们的心终于安稳了。
母亲贩毒被判十一年
小玉的妈妈熊某系贵州人,无具体工作,长期通过以贩养吸的方式来维持“生计”。2012年9月20日,熊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桃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但由于当时熊某患有严重疾病,该院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可没想到的是她在监外执行期间,不但不积极悔罪,反而抱着无所畏惧的心态,铤而走险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间又先后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2014年5月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撤销原判刑期,与原判余刑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无人照顾的女儿
熊某被判刑后,当时的小玉不足四岁,她的父亲因吸毒产生幻觉将其祖母杀害被判了无期徒刑,熊某系其唯一的抚养人。因小玉的抚养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故法院一直无法将熊某收监。长期将罪犯不收监执行具有非常大的社会风险,也不利于严格执法。2020年9月,在上级的支持下,经过各方多次协调,桃江法院终于联系到了益阳市儿童福利院,该院同意收养小玉。
失而复得的“新家”
2020年9月15日,是送小玉去福利院的日子。当吴铁梅庭长悉心向小玉解释为什么将其安顿到福利院时,小玉异常理智、镇定,不吵不闹,只是两行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小小年纪的她仿佛意识到往后的路要自己走。尽管市儿童福利院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照顾非常周到,可孩子流泪的情形却总是让当时在场的法官们放不下心,她能不能适应没有父母陪伴的日子,这些问题时刻盘旋在他们脑海中难以散去。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一军、刑庭庭长吴铁梅和刑庭其他干警经常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前往福利院看望小玉,并温柔开导孩子:告诉她不要害怕,市儿童福利院就是她的家,如有生活困难,法官阿姨和叔叔会来看她……春节前,庭长吴铁梅又再次和刑庭4名法官带着小玉喜欢的布娃娃等礼物来到市儿童福利院回访孩子,当他们询问小玉是否还适应这里的生活时,小玉表示,这里的叔叔阿姨都很照顾她,她很喜欢这里。
“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对孩子来说太残酷了。作为父母,要给孩子一个正常、完整的家和生活环境。”庭长吴铁梅说到。
“毒品猛于虎”,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一旦沾染上毒品,不仅毁灭自己,危害社会,甚至给自己的子女带来致命的打击,可能改变孩子一生的命运。但愿小玉的悲剧再也不要在其他孩子身上重演。
(二审:杨 红 监审: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