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 , 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正式发文并授予桃江县“湖南省卫生县城”牌匾,这标志着桃江创“省卫”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省爱卫会在发文中指出, 按照《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以及《湖南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爱卫会组织有关专家先后对桃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暗访检查和考核验收, 并在考核验收后进行了社会公示。
省爱卫会专家组一致认为, 桃江县创卫工作成效显著,整体水平达到了《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