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城的文明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桃江、尽快实现桃江跨越式发展目标的“一把手”工程来抓。确定了建设“中国竹城、中国内陆能源新城、中国生态旅游名城”的发展思路。通过切实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加强县城“四大秩序”管理,强化部门联动、专项整治、局长包路段负责制、门前“三包”等措施,县城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998年,桃江县城首次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县城”,2004年,再次获得“湖南省文明县城”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