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桃自函[2025]1号 (B)类
关于桃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浮邱山乡联络组:
你们好!您在县政协十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黄南冲村段)发展规划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羞女湖国家生态公园环湖沿线进行调规,适当缩减生态红线范围”的建议,经咨询省自然资源厅,目前暂不能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调整,如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区域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准入目录,则可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二、关于“上级部门与修山电站做好沟通,允许黄南冲村利用该地块无偿进行建设”的建议,经调查,浮邱山乡黄南村一处12亩左右的空闲地块分为两宗,其土地权属已由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一宗地:证号为桃国用(2008)第529号,土地权利人为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使用面积1245平方米,地类为水利设施用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划拨;第二宗地:证号为桃国用(2008)第526号,土地权利人为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使用面积6982.33平方米,地类为水利设施用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划拨。两宗地总面积合计8227.33平方米(折合12.34亩)。由于该地块的合法权属归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浮邱山乡人民政府及黄南村村民委员会均无权对其进行开发利用。需由当地政府与修山电站沟通协商后,再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关于“在湖畔边缘及湖中岛屿周围种植、防治石块,对边坡表层进行防护、加固,预防河岸垮塌”的建议,在迎接2024年文旅大会时,我局已按照《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区创建(一期)暨全市旅发大会项目任务清单》要求,投入了256.23万元进行了治理。关于湿地公园河畔地灾治理,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正在进行规划,加快推动治理。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