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20 15:32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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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卫健函〔2025〕2号

  (A)类

  关于桃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高世军、詹婷、刘琢美、肖灿璨代表:

  您好!您在桃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桃江县推行第三胎生育补助政策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出生率的逐年下降,导致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严峻,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益发〔2023〕10号),卫健系统均协调各级各部门予以推动落实。目前,我县正有序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25〕15号)》文件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下阶段我县将结合桃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国家、省、市级优生优育促进等政策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育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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