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19 18:59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优办函〔2025〕1号(A)类

  关于桃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11提案的答复

  刘淑良委员:

  您好!您在桃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解决产业园区营商环境问题的提案》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治保障层面”的建议。近年来,我县加强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据上级新修订的相关文件,在学习其他县市相关管理办法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原有的《桃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桃江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流程,在文件审查阶段重点比对与上位法的衔接性、与同位法的一致性,从源头上做到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确保涉企政策落到实处,更好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即将失效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督促制定机关及时评估修订,保障政策连续性和法制统一性。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修订的重要依据,为政策优化调整提供有力支撑。通过这种方式不断提升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能,实现现行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方面政策不冲突、不矛盾。同时,延伸行政执法衔接链条,针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上位法同类事项约定不同的矛盾冲突问题,主动与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探讨、解决分歧。

  二、关于“在工程项目建设审批上”的建议。2024年以来园区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落地难”的问题受到我县高度重视,县优办积极向省级建言献策,推动《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采用,明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8个具体事项,从立法层面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快项目落地。推送的典型案例《园区急盼区域评估改革“再进一步”》获省发改委“要情快报”刊载,提出“建议省工改办牵头,尽快对区域评估改革进行‘回头看’”的工作建议。下一步将紧扣《条例》新要求,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创新服务机制、强化制度供给。以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为抓手,切实将法规精神转化为县域治理实效。

  三、关于“在行政审批赋权事项上”的建议。近年来,在行政审批赋权事项优化方面,桃江高新区已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后,分类编制了《桃江高新区行政审批赋权事项保留清单》与《桃江高新区行政审批赋权事项取消清单》。在纳税方面,“一链一策”定向扶持,梳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形成税收优惠清单,将优惠政策精准推送至企业。“税务管家”全覆盖,为新入驻企业配备税务管理员,提供“陪伴式”服务。下一步,将紧密配合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需求,严格按照规定流程,适时调整园区涉企行政审批赋权事项,确保赋权事项“能收能放”,切实做到惠企便民。通过精准调整赋权事项,将使园区在行政审批方面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例如,对于园区内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赋予园区更多的审批权限,使项目审批更加高效快捷;对于一些不适应园区发展的审批事项,则及时予以取消或调整,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我们将持续关注赋权事项的实施情况,不断优化调整,确保赋权工作真正发挥实效。

  衷心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