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民函〔2024〕7号
(A) 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牛田镇联络组: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落地使用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资金及政策支持”的建议。
为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我县按照“一乡一公墓”的标准,加 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公益性公墓项目补助资 金,完成了1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县民政局已向 省民政厅争取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40万元,所有资金已经全部下 达至各乡镇。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各 乡镇公墓有序投入运营。
二、关于“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定价”的建议。2024 年1月8日,我县发改局联合民政局出台了《关于核定桃江县农 村公益性公墓价格的通知》(桃发改价〔2024〕7号),对全县13 个乡镇(含牛田镇在内)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进行了定价,按照“边建设、边运营”的思路,重点突出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的 公益属性,各乡镇可按照定价文件正常收费。
三 、关于“出台殡葬改革试行制度,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 建议。我县于2023年12月31日启动殡葬改革“零点行动”,将 “三类人员”死亡后的遗体纳入要求火化的范围,绝大部分人民 群众没有火化的要求。就目前的殡葬改革形势来看,不宜“一刀 切”,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普遍存在或多或少的工作压 力,现阶段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各乡镇可在现 有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的宣传力度,为下阶段推进农村殡葬打下坚实基础。
衷心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