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文旅广体函〔2024〕5号
(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高世军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促进乡村文艺振兴推动乡村振兴进程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管并重,加强文艺服务”的建议
我县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制定了《桃江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考核方案》,每年评选7名基层优秀文化工作人员,并予以奖励。为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累计投入近1000万元,助力乡镇(村)建设乡村大舞台、多功能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文化广场等文化基础设施,初步形成了“县文化馆、乡文化站、村文化活动中心”的文化阵地。针对艺体文化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管理维修情况,县文旅部门每年派专人到各乡镇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督查摸底,如有设施设备有挪用和闲置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县文旅部门每年定期开展“送戏下乡”“四季村晚”“广场舞比赛”等群众文化活动和各乡镇当地特色文体品牌活动,对乡镇文化站长和文化专干每年举办2次以上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文化从业人员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业务素养。下一步,县文旅部门将持续加大指导力度,充分调动各乡镇社会力量,邀请当地文艺活跃分子,组建乡村舞蹈队、龙鼓队、腰鼓队、军鼓队、花鼓戏剧团、广场舞队等,义务演出,丰富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现我县乡村文明新风尚。
二、关于“持续创新,满足文艺需求”的建议
根据《益阳市以文化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桃江县以文化振兴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明确了湖莲坪村等6个村为桃江县以文化振兴推动乡村振兴第一批重点村(三堂街镇湖莲坪村,松木塘镇松木塘村,沾溪镇洋泉湾村,高桥镇罗溪村,马迹塘镇龙溪村,鸬鹚渡镇张子清村)。县文联负责对其实施文艺助力工程计划,优化文艺创作奖励扶持,动员文艺家下乡,持续开展文艺活动,创作接地气的文艺作品,制定了以音乐、舞蹈、戏曲、摄影、美术、写作为主题的文艺联村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了“龙溪舞起来、张子清桃江有戏、田园艺术展”等文艺下乡活动;创作了《笋乡飞歌》《红军名将张子清》《梦回罗溪》《洋泉湾之恋》等文艺作品。
三、关于“政校合作,播撒文艺种子”的建议
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现文体两开花。一是结合我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课程中“湖南地方文化常识”,侧重介绍湖湘文化,推动学校依据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升教学效果;二是多渠道开展主题教育,积极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开展主题教育、理论研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三是支持中小学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音乐厅、剧院、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
衷心感谢您对桃江县文化艺术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