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医保函〔2024〕11号
(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姜水英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筹资工作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协调联动,将城乡医保缴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的建议。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部门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县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督查室全程督查督办统筹推进,确保筹资任务如期完成。
二、关于“分类建立数据库,提高参保数据的治理质量”的建议。2020年起,县医保局牵头,对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数据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数据治理,确保了2021年切换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数据的质量。2022年出台的城乡居民筹资文件中建立了多部门
的沟通、处理、预警机制,分别建立了困难群众(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稳定脱贫人口医保参保数据库。2023年,在以前的基础上补充建立了在校中小学生及家庭医生签约人员医保参保数据库,至此,各类人群的数据库已健全,我县特殊群体参保率每年均达100%。
三、关于“扎实开展宣传和动员,提高筹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建议。实行包干负责制,每年集中参保期,县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到各乡镇蹲点督促,要求各乡镇通过召开镇村工作大会、党员会、屋场会,志愿者宣传等形式,多措并举推进医保征缴工作。在宣传引导方面,引导镇村干部和包片网格员入户开展“面对面”精准宣传,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渠道、征缴时间等进行宣传和解答。对不理解政策的群众,通过身边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帮助群众算好经济账、明白账,让群众了解到医保惠民政策的红利,充分认识到参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同时,为进一步增强乡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针对系统中的缴费导入等问题,选派医保业务骨干到各乡镇开展“一对一”培训指导,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
四、关于“积极宣传医保政策”的建议。采用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的形式,积极宣传医保政策。线上充分利用县内媒体、广播电视、户外广告等平台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要求各乡镇、村(社区)网格员充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广泛宣传,将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等内容详细向居民宣传,鼓励未参保群众利用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参保缴费;精心制作了“致全县参保居民的一封信!致全县在校中小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在各类媒体发布。线下,每年印制医保政策宣传资料20万份,发放到每户参保群众家中。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参保群众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有力促进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同时,联合医保、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单位建立每月信息沟通长效机制,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及时动态调整,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对象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五、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吸引更多居民参保”的建议。个别家庭选择性参保,是因为不重视医保的作用,针对此类情况,筛选并拍摄了已参保患者大额报销和未参保患者无法报销的真实典型案例短视频,在各类媒体广泛播放,通过大病、重病家庭的遭遇,以深刻而真实的案例告诉广大群众,参加医保和未参保对家庭、对个人产生的不同影响,呼吁大家积极参加医保。
六、关于“改进医保制度,提高参保居民适应门槛的理解”的建议。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将建立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省直医保的住院报销方面提高报销比例,在基层医院降付线标准,增加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等措施。二是将建立间断参保缴费约束机制。相信,湖南省《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将得到优化,参保群众的经济负担也会相继减少,抵触情绪也会大大降低。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医保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医保事业优质、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让参保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