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15 10:33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28 【字体:

  桃灌函〔2024〕1号

  (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文国强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桃花湖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桃花江灌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将保护桃花江水库水环境作为重点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库区、集雨区内,加强法治宣传与水政执法,通过畜禽退养、渔业生态保护、水面垃圾清理、水质抽样监测、合理调度蓄水量等措施,水资源与水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保护和利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洞庭清波”洞庭湖流域水系专项治理等行动的开展,桃花江水库坚持“以鱼净水、以鱼养水、以鱼活水”的水生态鱼养殖,水质明显优化。经专业机构检测,水库水质连续多年达Ⅲ类水标准,多次达Ⅱ类水标准。桃花湖作为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三大核心景区之一,旅游资源丰富,已授牌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省级水利风景区,周边的自然生态得到良好修复,已成为游客休闲旅游的好去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桃花湖的保护。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保护桃花湖、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清理水库周边生活垃圾,提升群众生态意识,营造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出台《桃江县桃花江水库水资源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组织桃花江灌区、县农业农村局和松木塘镇等职能部门,对桃花江水库水环境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排污、放牧、景区无序开发等破坏桃花江水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三是推进生态治理。建立桃花江水库全流域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制定合理的生态保护措施,提高植被保护覆盖率,做好水土保持。严格控制桃花水库景区内新建项目建设,避免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对现有项目科学评估,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及时整改或关停。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含畜禽养殖污染)、遗留矿山整治的指导服务和督查力度。定期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以渔养水,维护水生态平衡。四是强化水质监管。安排专人对桃花江水库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及时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净化水质、美化环境。加大对水质监测的投入力度,增设水质监测点,增加采样检测频率,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同时建立水质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五是加大财政投入。把桃花江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纳入人居环境整治范畴,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分类治理的原则,在资金投入方面对桃花江水库予以倾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沿线乡镇分段设置垃圾收集箱并及时清运。六是做好结合文章。在科学合理开发水库区域内的山水旅游资源的基础上,与獭溪河流域治理相结合,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40公里桃花江生态景观长廊。

  衷心感谢您对桃花江灌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桃花江灌区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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