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1 19:43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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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司函〔2025〕4号  (A)类

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吴蓉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的建议》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行业监管”的建议。我县为提高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执业水平,构建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益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了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近年来,无一起有效投诉。一是根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开展了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监管执法检查。结合每年5月份的年度考核对县内2家律所、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2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实地检查,准确提出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后交由市司法局进行审核。二是认真抓好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制定《桃江县司法局关于认真落实湖南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在承诺年限内完成验收。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成功创建为全市区县中唯一一家示范所。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检查行动,摸排全县咨询服务类公司55家,其中经营范围明确法律咨询服务公司3家。由法律工作者注册的咨询公司的1家。通过约谈,该法律工作者立即进行整改,对该公司予以注销。律所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通过谈心谈话和自查,做出了承诺。

  下一步将全面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执业的教育引导和日常监管。一是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二是深化律所规范化建设,推动示范所回头看,合格所向示范所转换;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考核,提升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水平;四是优化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配备,对合伙人、执业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合理配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五是组织开展办案跟踪指导、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不定期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进行随机抽查、回访当事人、庭审旁听,年底开展一次业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二、关于“强化教育培训”的建议。我县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把准政治方向。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强化法律服务队伍政治引领。组织律师联合支部党员律师强化政治学习,利用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发动律师开展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开展“千所联千企”“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市基协组织的年度考核前的业务培训及其他培训,强化执业道德,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下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以党建带动所建。一是督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确保政治学习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可以不定时组织。将组织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二是以基层所为单位,所主任组织开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的职业道德培训;三是成立“企业公益法律法律服务团队”,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四是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推荐优秀律师参加全市律协组织的演讲比赛。

  三、关于“规范职业纪律”的建议。近年来,为了规范我县专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依法保障、监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我县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法律服务。一是将每年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抄送至同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加强各界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进行监督。二是督促个人完善“湖南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信息情况。

  下一步将加强对律所和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收费管理。一是在各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张贴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投诉举报电话,提高收费的透明度,保障委托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收案时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和重大案件报告审查,不得违规风险代理。

  衷心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司法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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