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1 19:41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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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发改函〔2025〕5号

  (C)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刘湘斌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栗港镇自来水厂上级未拨付归集资金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大栗港镇自来水厂建设资金归集问题,根据2020年县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明确整治建设的整治建设资金由各相关部门归集。县发改局接到资金归集任务后,高度重视,党组专题研究项目谋划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结合政策投向,自来水厂建设上级无专项资金直接支持,只有省预算内“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绿色发展”专项符合申报要求,我局于2020年包装储备了“桃江县大栗港片区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工程”项目,并于2021年2月申报了省预算内“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绿色发展”专项投资计划,拟申请资金300万元。计划通过此项目建设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提升水质,为自来水厂建设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因项目名额少,竞争激烈,未获省发改委支持,后省发改委取消了此专项申报。由于发改项目申报原则为“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目前大栗港镇自来水厂建设项目暂无相应专项支持。

  下一步,我县将组织县发改局积极对接大栗港镇人民政府,在符合国省政策投向领域的前提下,结合该镇实际,提前谋划储备好“十五五”项目,做好项目支持服务,全力配合大栗港镇争取上级资金,助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供水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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