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1 19:34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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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医保函〔2025〕14号  (A)类

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彭炳明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进合作医疗门诊报销覆盖不全面的建议》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筑金坝分院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做到原筑金坝乡全覆盖”的建议。大栗港镇卫生院筑金坝分院因机构编制调整,已由卫健部门撤销编制。在原有地址上开设了“大栗港镇红金村熊胜男卫生室”,并已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从2023年8月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全面取消参保辖区限制,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全县所有定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均可就医并按医保政策享受报销待遇。2025年1月至今该卫生室共发生102人次门诊报销,其中红金村48人次、五羊坪村7人次,兴坪村1人次,筑金坝村40人次,外乡镇6人次。

  二、对“分院合作医疗门诊报销不能限额,只能对报销人员年度门诊报销限额”的建议。2024年10月起,我县已取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的单次报销限额,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时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420元/年。

  衷心感谢您对桃江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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