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1 19:24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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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农函〔2025〕7号  

  (C)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贺年美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沾溪镇沾溪村水渠修复的建议》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5年,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人库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5〕26号)文件规定,新建工程必须符合上图入库的要求。据统计,沾溪村现有耕地2675亩(三调耕地面积减少)已全部上图入库,并在2021年按照1600元/亩投入标准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目前暂无高标准农田新建指标,无法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待政策开放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争取在当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沟渠灌溉设施。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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