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1 19:22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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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医保函〔2025〕13号  (A)类

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贺龙辉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桃江县乡镇之间恶意性收取城乡居民医保的建议》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县政府、县医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调度,明确要求,对恶意降低收费标准破坏城乡居民医保收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所收人员‘原路返回’户籍所在的乡镇”的建议

  (一)优化参保缴费机制,创新数据管理模式。2025年,县医保局结合各乡镇实际反馈,以户籍人口为基数,构建“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县医保局、县数据局、县卫健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动,依托2021年户籍数据精准打磨数据库,全面摸清参保底数,并将户籍数据作为乡镇筹资基数。有效提升征缴效率与准确性,遏制恶意竞争,破解了人员底数不清、扩面目标模糊、重复参保及漏保等长期难题。同时,通过优化参保缴费机制,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推动医疗保障基金可持续发展,切实筑牢“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底线,维护群众医保权益。

  (二)强化调研指导,规范征缴秩序。集中参保期内,县医保局班子成员实行包干负责制,深入各乡镇蹲点指导。各乡镇通过召开镇村工作会、党员会、屋场会及组织志愿者宣传等多元形式,全力推进医保征缴。2024年11月,针对部分村(社区)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中出现的“抢人头”乱象,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迅速联合下发通知紧急叫停,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障征缴工作公平规范,确保医保筹资秩序稳定有序。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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