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27 20:45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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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农函〔2025〕13号

  (A)类

  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10号建议的答复

  汤森林代表:

  你好!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牛剑桥村九家园、石灰塘等10个组1382亩纳入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项目类型及资金投入方式主要为以“先建后补”方式进行的投融资创新项目。即由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并自筹全额建设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与施工监管,待建成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补助资金。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指标”,2025年,桃江县常规项目建设总指标为2.06万亩。经研究和统筹,今年将对石牛江镇1600亩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石牛江镇人民政府已将牛剑桥村纳入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的实施区域,待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后,将优先考虑在牛剑桥村九家园、石灰塘等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

  经现场踏勘了解,牛剑桥村1044亩农田因养殖大闸蟹,耕作层全部被剥离筑成塘基,坑塘深度均在2米左右。该类农田改造,需实施抬田工程,再重新完善灌排水系,每亩面积的改造成本达省定标准(2600元/亩)的4倍及以上,资金投入过高,仅使用农田建设资金无法完成1044亩坑塘农田的整体改造。

  我县将组织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与石牛江镇人民政府就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对接,争取整合其他资金,共同发力,解决牛剑桥村非粮化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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